按照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会议精神,为切实落实院党委工作要求,农建系就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农林与建筑工程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教育教学领域
1.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
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敷衍塞责、教学质量低下等问题。
(二)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
1.虚报冒领、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
2.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违规报销等问题。
(三)学生管理方面
1.在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党员和积极分子推评等工作中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
2.违规收取学生费用等问题。
(四)项目建设与资产管理
1.项目建设过程中违规操作、收受回扣等问题。
2.资产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2日-6月30日)
召开全系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整治工作。利用系内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组织全系教职工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各科室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
3.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系(部)成立由系总支纪检委员任组长、教学、学工科长为组员的监督检查小组,对系(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2.通过走访师生、群众举报反映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
3.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肃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前)
1.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2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系(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系总支书记、系主任担任组长,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正副组长为成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由系副主任负责(系总支纪检委员),各科室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师生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林与建筑工程系
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