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与建筑工程系党组织班子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制度

2025年03月20日 16:55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农林与建筑工程系(以下简称农建系)党组织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与农林、建筑专业深度融合,密切党组织班子与师生党支部、师生党员的联系,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核心原则

1.政治引领,党建领航: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师生党支部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2.全面覆盖,精准对接:系党组织班子成员全员参与,联系覆盖全系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结合分工与专业特点精准匹配联系点。

3.问题导向,务实高效:聚焦师生党支部建设短板、师生急难愁盼问题,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

4.融入业务,协同发展:紧扣农林、建筑专业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核心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系部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农建系党组织(党委 / 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全系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及师生党员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联系对象与分配

第四条 联系对象

1.系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委员)为联系责任人;

2.全系各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为联系支部;

3.联系支部内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秀青年教师、学生骨干及困难师生为重点联系对象。

第五条 联系分配

1.每名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外,至少联系 1 个教师党支部、1 个学生党支部,可结合专业方向(如园艺、建筑工程、乡村振兴等)统筹分配,避免交叉重叠。

2.班子成员每人重点联系2-3 名师生,优先联系学术骨干、青年教师、学生党员骨干、困难师生及入党积极分子,建立 “一对一” 联系台账。

3.联系分配由系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每年年初公示,任期内保持稳定,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时同步优化联系安排。

第三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六条 政治引领与政策传导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党委、系党组织决策部署,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基层落地生根。

2.每学期为联系支部讲 1 次党课或作 1 场专题报告,内容聚焦政治理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专业发展等重点,强化师生思想政治引领。

3.指导联系支部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第七条 支部建设指导

1.按照 “五好党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标准,指导联系支部制定建设计划,排查整改薄弱环节,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指导联系支部加强支委会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提升支委履职能力;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政治标准,做好师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3.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指导教师支部围绕科研攻关、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指导学生支部聚焦学风建设、技能提升、志愿服务打造党建品牌。

第八条 联系服务师生

1.深入联系支部、课堂、实验室、学生宿舍,每学期至少参加 2 次联系支部组织生活或党日活动,每年与联系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 4 次,与重点联系对象谈心谈话不少于 2 次。

2.倾听师生心声,了解师生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困难诉求,建立问题清单,协调系部及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3.关心关爱困难师生、离退休党员,定期走访慰问;联系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助力其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引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风建设。

第九条 调研与示范引领

1围绕系部党建重点任务、专业发展难点、师生关注热点,每年在联系支部开展至少 1 项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系党组织决策提供参考。

2.总结推广联系支部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全系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3.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定期向系党组织汇报联系工作情况,虚心听取师生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第四章 工作方式与频次

第十条 主要联系方式

1.列席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现场指导点评。

2.定期座谈交流:每季度召开 1 次联系支部党员座谈会,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研讨解决问题。

3.谈心谈话走访:常态化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结合节日、学期初、学期末等节点走访师生,了解实际情况。

4.讲党课作报告:结合重要节点、理论学习要求,为联系支部师生讲党课、作政策解读或专业发展报告。

5.共建联动活动:推动所在支部与联系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共享资源、共促发展。

6.线上沟通反馈:利用微信、工作群等线上渠道,及时回应师生疑问,传达工作要求,动态掌握情况。

第十一条 工作频次要求

1.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支部指导工作、参加活动不少于 4 次;

2.每学期为联系支部讲党课或作专题报告不少于 1 次;

3.每季度听取联系支部工作汇报不少于 1 次;

4.每年与联系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 4 次,与重点联系对象谈心谈话不少于 2 次;

5.每年在联系支部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 1 次,解决师生实际问题不少于 2 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组织保障

系党组织将联系支部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班子成员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推进;系党组织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台账管理、资料归档等工作,确保联系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 责任落实

班子成员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明确联系工作责任,对联系支部建设负指导责任;联系支部书记主动对接联系班子成员,定期汇报工作,落实工作建议,形成 “班子带头、支部落实、师生参与” 的工作格局。

第十四条 考核评价

将联系支部工作成效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考核重要指标,重点考核工作频次、问题解决成效、师生满意度、支部建设提升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台账管理

建立 “一支部一台账、一责任人一档案”,详细记录联系工作时间、内容、参会人员、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信息;联系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定期整理归档,确保工作可追溯、可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由农建系党党总支负责解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系部实际情况变化,可按程序修订完善。

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林与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2025年 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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