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与建筑工程系 树艺五谷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2025年07月07日 16:57  点击:[]

第一条 根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行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树艺五谷”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辅导员工作九项职责,围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建立研究式、讨论式、互动式工作模式,产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

第三条 系(部)学生科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和考核工作。

第四条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每年初向学生科提交工作计划,年终提交工作总结,并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 主持人原则上是专职辅导员,且具有3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能力。每个工作室可设助理主持人一名,成员5-6人。

第六条 工作室应当凝聚“思政育人”工作合力,逐步推动“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形成,使工作室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高地和孵化思政育人精品项目的平台。

第七条 工作室应当结合农林专业特色,以树木树人、铸魂筑梦为载体,通过思想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劳动育人和组织育人等方式,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第八条 工作室应当注重资源整合,经常性的开展与其它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经验交流、业务探讨,成果分享,多角度、全方位提升育人合力。

第九条 系(部)每年为工作室运行给予经费支持,从学生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 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系(部)学生科提出书面申请,待确定新的负责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岗。工作室成员需要变动的,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后报学生科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农林与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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