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系(部)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及时沟通、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每周五下午3:00
二、例会地点:系(部)会议室(10#B108)
三、参会人员:系(部)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科长、副科长、学生科长、副科长、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院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精神和要求。
(二)值周人员汇报上周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学工作、学生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及活动、存在问题等。
(三)讨论并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课程安排冲突、教学资源不足、学生不良倾向等。
(四)部署下周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包括教学计划、考试安排、实践教学、学生活动等。
(五)研究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事宜。
(六)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重要事项。
五、会议要求
(一)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二)会议期间保持安静,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
(三)各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认真汇报工作和提出问题。
(四)对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形成明确的决议,并指定负责人和完成时间。
(五)受学院工作安排或其它因素影响,会议可推迟或取消。
六、会议记录与跟进
(一)教学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二)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系(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农林与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