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师生工作。
第一条 结对帮扶困难学生、精准资助贫困学生。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学生、精准扶贫家庭学生结成帮扶对子,从思想、学习、专业知识、素质教育、心理健康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树立信念,建立健全人格,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
第二条 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学生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学生讲党课,做有益于学生思想形成的专题报告。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与党员“三进”公寓和党员进团支部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建立的“三进”公寓活动和党员进团支部活动,按照要求引领大学生思想,关心大学生生活,帮助大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第四条 参加所在社区的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总支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第五条 积极担任辅导员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员干部要主动要求担任辅导员工作,并根据各工作性质,定期走访学生,认真听取学生中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农林与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202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