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就党员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加强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第一条 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条 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系党总支要及时和下属各党支部沟通,确定好主题,并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和党员对党总支、各党支部及支委成员的批评意见。
第三条 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干部,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各支部要及时将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到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第五条 党支部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同时对党员同志的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实事求是地认真的批评,支部书记和委员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后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报送上级党组织。
农林与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2025.5.25